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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5-27 11:38:19   责任编辑:admin
宁波市鄞州供销控股有限公司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鄞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出资成立的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业务涵盖农业产业链打造、农旅产业运营、美丽乡村建设、涉农项目投资等板块。因企业发展需要,宁波市鄞州供销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学历,且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6年5月26日(含);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
用人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及需求表》(附件1)。
其他要求及说明:
1、政治立场坚定,自觉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行为;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良好的沟通、分析、表达和执行能力;
5、专业知识扎实,工作态度认真,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进取的工作热情与较强的承压能力,善于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http://ningbo.jobs.o-hr.com/,在招考公告中选择“2026年宁波市鄞州供销控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请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于在招岗位中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如未注册,请注册登录并上传本人相关资质证明后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相关资质证明包括(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要求项目可不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带二维码,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须体现单位、岗位);
⑤对应相关工作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历年参保证明);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报名成功的,请考生记录本人注册信息,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74)88028370(工作时间开放)
岗位咨询电话:(0574)89292867(工作时间开放)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6年6月3日9:00-6月3日16:00
2、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与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初审不通过;上传资料不齐者,将被退回报名,请上传材料后重新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退回重报人员未上传符合岗位相关资质证明或退回重报后未重新上传的,资格初审不通过。
3、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可在报名系统查询结果,显示为:【复审】-【已通过】的可进入下一环节。
4、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相应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视情决定延长岗位报名时间或核减相关岗位。
(二)现场资格复审
1、时间:初定2026年6月6日9:00-10:0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网上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未要求项目可不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③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带二维码,如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④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须体现单位、岗位);
⑤对应相关工作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历年参保证明);
⑥符合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3、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复审材料不齐者,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形,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初面
1、初面时间、地点:与现场资格复审同时间、同地点进行。
2、初面满分100分,初面顺序按考生资格复审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主要以考官与应聘人员的双向交流为主,拟请应聘人员简单介绍自身情况,并对应聘岗位谈一谈自己的理解等。考官通过交流情况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意愿和发展潜质及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其打分。
如相应招聘岗位参加初面人员少于15人的,则取消笔试环节,根据初面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面人员,规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面环节;相应招聘岗位参加初面人员多于15人(含)的,则增加笔试环节,参与初面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初面环节结束后在宁波人才网公布入围名单及通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相应招聘岗位参加初面人员多于15人(含)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按照初面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之和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复面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复面环节。笔试成绩和入围复面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上公布(根据实际情况,如有调整,以公告为准)。
(五)复面及总成绩公告
1、复面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面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复面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复面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2、若有笔试环节,则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复面成绩的60%之和,若无笔试环节则以初面成绩的40%和复面成绩的60%之和作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名单,总成绩将在宁波人才网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2、考察采用背景调查或者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空缺名额可视情在总成绩入围名单中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公示、聘用
1、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有关说明
1、本公司为区政府批准设立的集体所有制企业。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公告通过宁波人才网、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网上招聘系统相关招聘渠道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结果通过宁波人才网发布,其他渠道发布有关本次招聘考试信息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4、本次招聘岗位中所涉及的专业,均参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的《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中的“专业名称”、“专业目录”。国(境)外高校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详见附件2)
5、请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畅通,以确保及时收到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本次招聘通知短信带有【东方众诚】签名,请及时关注,勿拦截,以免错过相关招聘环节。
6、本次招聘委托宁波东方众诚人才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由我公司负责解释。
7、其中鄞南供销社业务经理岗劳动合同与下属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鄞南供销合作社签订。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2855(工作时间开放)
宁波市鄞州供销控股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6